这是因为医改之结果最终要体现在医患关系中,医生作为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以及医改的主体,他们提供的质量好坏,不但关系到医疗服务的需求者的健康,也关系到医改能否实质性推行下去。但是,在新的医改方案中,关于医生的作用并没有充分的表述。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目前对医生的评价偏负面。由于长期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及部分医生对病人态度的冷漠和拿回扣、收红包等种种让老百姓诟病的行为,导致在社会的评价系统中,医生的形象较过去有较大回落。
由于害怕社会对医疗事业的种种不满和怨气迁怒于己,我们看到,此次医改方案发布后,医生的声音基本上是“缺席”的。如果作为医改主角的医生因害怕而不敢出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那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他们就极可能对医改采取一种“消极怠工”态度,这一方面会导致社会对医生的评价更低;另一方面,医生的“消极怠工”最终会传导到患者身上,从而受害的终将是病人及其家属。
客观而言,今日医生发生的问题既有医生自身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整个社会环境和体制造成的。另外,长期以来,政府对医疗行业的投入不足,采取类似国企改革的 “只给政策不给钱”的思路推进医改,也直接导致医院和医生通过各种方式去创收。所以,要改变医生的社会形象,既需要医生加强道德修养,严格自律;更需要改革不合理的医疗管理体制。
还应该看到,医生的人力资本投资和形成周期之长,在社会各专业中是无出其右的,而医生的工作也是以强度大、风险高著称。所以,让医生获得较高的合法收入理所当然。世界多数国家,医生都是社会上体面的职业,受人尊重,收入在社会各阶层中也居上。而目前在我国,如上所述,医生的社会地位不是很高,收入更比不上IT、金融以及一些垄断行业和公务员,与他们的付出和投入不成比例。
因此,要让医生得到和其投入相适应的经济回报,需要有制度上的安排。新医改方案承诺加大对医疗行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还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提高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以解决;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等。这些都是必要的,也应能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必需的人员经费和建设经费。但是,仅有此是不够的,还应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明确:
其一,参照社会同类人员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结合技术等级、从业年限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医生工资报酬标准,使其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医生的社会地位和应有的收入水平。
其二,改革医院的内部分配机制,对重要医疗技术岗位等,探索法人治理制度下的年薪制,同时拉大分配档次,向高端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打破事实存在的大锅饭和“多收多得”。
其三,全面建立医生的执业记录和评价系统,充分发挥医生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弥补目前重准入资格和职称管理而轻医疗行为的倾向,形成医生的名誉维护和败德惩罚制度。
医改的大幕已经拉开,要让一个行业的绝大多数人珍惜名誉,须让该行业的从业者看到足够的长期回报。惟有如此,才能发挥医生对医改的积极性,重构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