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刘刚介绍,任何医疗行为都有难以预料的医疗损害风险,风险可以降低但无法杜绝。医疗风险一旦出现,即可能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甚至残废、死亡。近年来,我省医疗纠纷发生率不断上升,尤其是非事故性医疗纠纷上升速度很快。调查显示,在医疗损害中,医疗事故约占30%,医疗意外约占70%。但现行的法规政策,仅重视对事故性医疗损害的处理,对意外医疗损害的处理基本仍是空白。
由于医疗损害处理机制的缺陷,造成了医疗损害纠纷处理难,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家属的过激行为,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就诊秩序,影响其他患者的救治。由于惧怕医疗事故,医院过度防卫,出现过度医疗和缺位医疗,这样一来,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一些有风险的治疗方法被轻易放弃,使患者失去了治疗机会。此外,无抗风险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如县、乡、村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随时有因医疗损害赔偿而倒闭的可能。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该医疗机构服务区域内的社会民众将完全丧失就近就医的权益。
为了保障医院和患者双方的权益,我省从2004年就开始研究有关非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问题,目前赔偿方案已经制订完成,现在开始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和建议,以共同来完善该方案的执行。
当发生了医疗损害,你希望采取哪种方式解决?你希望怎样来进行赔偿?刘刚副处长说,为了制定出一套可行并贴近群众的非医疗事故赔偿机制,省卫生厅决定通过网站来向广大的市民征集意见,以期让此套赔偿方案更合理、公正、透明。市民如果有这方面的想法,都可登录云南医疗信息网www.el120.com中的“民意调查”栏目,发表自己的看法。省卫生厅将根据市民的建议和意见,来调整赔偿方案,制定出一套高效、便捷的医疗损害纠纷调处机制。 王劲松(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