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回家后不久,其父母就发现小孩的身体有点变化,嘴皮也发乌,情急之下,他们拨通了“120”急救电话。半小时过后,急救车却还没有到。当天下午15:10左右,他们又拨了第二遍,几分钟之后,急救车到了,医生拿听诊器听了一下,说小孩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当小孩的父母要求搭急救车去医院抢救时,他们却马上把车门关上,开车走了。等贾中春夫妇抱着孩子再次来到医院时,小孩已经死亡。
对于小孩的死因,贾中春一家提出了质疑:“我们不是医生,不晓得是什么原因,但是我们小孩抱到医院时是好的,为什么输了液后就这样了,希望医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贾中春的妻子苗丽向记者哭诉到:“我想要我的宝宝。医院昨天晚上对此事进行了调解,说他们没有责任。我认为他们是在推卸责任,他们的院长和主治医生都走了,都没有出面向我们解释。我现在就希望他们还我一个小孩就行了,其他我什么也不要,钱也不要……”
看着妻子哭得几乎无法言语,一脸阴沉的贾中春对记者说道:“人民医院是为人民服务的,他们就是这样服务的吗?我小孩抱来是活生生的,回家没到两个小时就死了。他们医生自己也有小孩子,他们是怎么想的?这是对我们的精神打击,不叫为人民服务。我希望他们能够还我一个小孩。”
面对死者家人的要求,南江县人民医院的说法又如何呢?为此,记者找到南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何魁生,他告诉记者:“这小孩是昨天上午10点40到医院的,当时是医生姜劲松为她检查的,还给她输了液。对于此事,昨天晚上卫生局专门进行了调查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医务人员在患儿诊断治疗处理的过程中,包括用药,都是按照医疗常规进行的,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对方父母还争执不明的话,可以在48小时内对小孩进行尸体解剖来验明真正的死因,但是她父母又不同意进行尸检。”
当记者问他当时是因为什么病因而对小孩进行输液时,他却说到:“病因不明,诊断不明,我们只能对感染症状对症下药。”
既然是病因不明,为何又是对感染症状对症下药呢?何院长的话岂不是自相矛盾么?然而他的解释却是,“感染与上呼吸道感染是不同的概念,你不是学医的,不懂这些,病因不明不是说医生说的病因不明,而是专家通过处方,通过用药来得出病因不明的。”
对于派救护车的问题,何院长称没有接到第一次的电话,还叫记者到营业厅去查通话记录,最后还责问记者,说记者来采访他们没有通过当地宣传部,宣传部也没有给他们安排,说记者这样去采访他们严格来说是违规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对于小孩死亡的原因,仍然不得而知。只是通过协商,南江县人民医院向贾中春夫妇支付了4000元人民币,用于安置小孩后事。(刘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