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我妈入院前精神很好,他们两次犯错,让我妈白白送命,却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一定要讨回公道。”昨天,肇庆人林伟坚为给母亲讨公道,将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两家医院告上法庭。去年1月,他69岁的母亲罗结带因贫血入院治疗,即将出院之际,却在灌肠后出现乙状结肠断裂等症状,3个月后,老人在ICU病房辞世。
去年1月3日晚,林伟坚的母亲罗结带住进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肾内科。她患有贫血和慢性肾功能不全症状。经过治疗后,老人病情好转。
林伟坚说,11日,在未经病人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医院为老人进行了灌肠。灌肠时,老人脸色骤然苍白,痛苦不已,中午1点,做完B超后更是休克过去。当晚罗结带就被送进ICU重症监控室。医院向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之后医院做了腹腔导管引流,抽出了大量带血丝的黄色黏稠液体。林伟坚询问院方可否让母亲转院至广州市的大医院,肇庆一院坚持“保守治疗”。
林伟坚听从医院的建议,但“保守治疗”至1月19日,医院会诊后表示:“患者腹水严重,如果采取手术仅有1%的生还机会。”
他决定将母亲转院到广州市的医院。医院通过B超很快明确了老人结肠断裂,并确定位置,施行手术。但此时老人腹腔内已形成严重感染,多脏器出现衰竭。30天后,林伟坚再次将母亲转至广州市一家三甲医院。可是,由于病情严重,2010年4月14日,罗结带老人在痛苦中辞世。
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报告显示,患者是“弥漫性腹膜炎致多脏器感染,重度黄疸,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林伟坚认为,母亲的过世是由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不当诊疗行为直接导致的。
“假如他们不擅自给我妈灌肠,假如他们及时抢救,不延误治疗时机,都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他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广州市的两家医院,索赔203.5万元。
昨天,该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最大的争议聚焦在“乙状结肠何时断裂”、“保守治疗是否恰当”等方面。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外科主任黄擎雄作证时表示,采取保守治疗是因为罗结带的耐受力不够,不能承受手术,保守治疗并非不做手术,而是创造条件以便进行手术。
“你说病人不能耐受手术,但为什么转到广州市的医院却成功进行了手术,还延续了3个月的生命?”林伟坚的代理律师说,按照有关诊疗规范,应及时采取手术修补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