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问医生要不要住院,医生说打几瓶吊针就可以先回去了,明天再带小孩来打一天吊针就好了。”覃秀妹说,当天打完针后,他们带儿子回家。当晚11时,童童不停地呕吐,唾沫呈咖啡色。夫妻俩连忙请了一辆救护车,送儿子到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此时已是凌晨4时许。
覃秀妹说:“当时,一名值班的女医生简单询问病情后,又回到座位上看报纸。有个护士过来给童童输氧,后见童童开始发抖,建议我们立即转到来宾市人民医院治疗。”覃秀妹提出能否派车,被告知暂时没有,他们只好抱着小孩到路边打车,赶到人民医院时,童童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
覃秀妹说,事发后,他们以来宾妇幼保健院未让童童住院留医为由,要求医院赔偿60万元,院方说他们没有过错。后经来宾市兴宾区政府和凤凰镇政府协调,3月23日凌晨2时,医院与家属达成协议,同意补偿12万元。
接受记者采访时,来宾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说,3月19日中午,医生检查后发现童童的病情并不严重,没有出现呕吐。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这种情况可在门诊治疗观察,医生给小孩打了几瓶吊针后,让家长先带回家,次日再带到医院治疗。20日凌晨4时许,家长再次带小孩到医院,医生急忙给小孩打吊针。后发现小孩呕吐得厉害,征得对方同意后,建议转到来宾市人民医院治疗。
该负责人说,医院从诊断到治疗的全过程,均没有违规和失当之处。至于支付给家属的12万元,该负责人说,这是政府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得已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