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便民报4月14日讯(记者 曹卫红)年过八旬的薛老汉因患胃恶性淋巴瘤住院治疗,并在住院27天、接受了三次化疗后去世。薛老汉的四个子女将医院告上法庭。4月14日上午,市南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人大代表和政法委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旁听。
“父亲生前身体很好,80多岁了还经常自己骑自行车外出。”谈起薛老汉的离世,他的四个子女一脸悲痛。据了解,2005年12月,86岁的薛老汉因患胃恶性淋巴瘤,来到岛城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在住院27天、接受了三次化疗后,薛老汉于2006年1月14日去世。
“都是因为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的疏忽大意,我们的父亲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反而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薛老汉的四个子女认为,医生在使用药品的过程中,方法和用量明显与说明书不符,而且化疗的过程违法违规,存在极为严重的医疗过失问题。于是,薛老汉的四个子女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
4月14日上午,市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为了保证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开公正,市南区的几名人大代表和政法委有关工作人员,专门对此案进行了旁听。在庭审过程中,薛老汉的四个子女认为医院一方存在极为严重的医疗过失问题,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约40万元。
“据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医院在对薛老汉的诊治过程中诊断正确,化疗方案基本符合医疗原则。”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据了解,市南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择日继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