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疗广告猖獗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由于虚假医疗广告引发的误导患者,在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次。在全国两会上,对虚假医疗广告泛滥、误导患者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在温州,由于虚假医疗广告而引发的误诊事件也不少。去年九月底,市区一家大医院肛肠科(据称该科室已外包)在某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声称其治疗痔疮的技术“具有微创无痛、时间短、随治随走、不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等优点,是广大痔疮患者的明智选择。”市区夏女士在看了该则广告之后,便满怀希望地到该院就诊。术前医生告诉她手术完毕即可走人。夏女士告诉笔者,术后不但不能走,还需住院治疗。以致夏女士在该院花费5000多元之后,病情还不断加重。无奈之下,她只得转院治疗。
从市工商局刚刚公布的2010年十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看到,违法医疗广告就占了两例——乐清华山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违法医疗广告案和温州东方女子医院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华山中西医结合医院未经审批就在当地媒体播放医疗广告,严重违反了我国医疗广告的管理条例,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没收广告款5万元,罚款10万元的处罚。而温州东方女子医院在医院内部宣传手册、杂志上刊登虚假广告,过分夸大宣传医院,且广告内容未经过卫生部门审批便擅自刊登,严重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工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责令医院停止发布医疗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
这一件件典型虚假医疗广告违法案件,害人匪浅,发人深省,整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已刻不容缓。
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点评:
医疗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而目前一些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为追求利益不惜通过违法虚假广告招徕病人。由于行业自律性薄弱、立法体系还不够完善以及现行体制等原因,对虚假广告的惩罚力度,与刊登虚假广告带来的巨额利润还很不成比例,导致了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屡禁不止。同时,我国治理虚假广告的监管模式欠科学,消费者法律知识贫乏等也是导致虚假广告泛滥的主要原因。另外,我国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大多是工商行政部门的单一处罚制度,一般只限于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范围,未能从根本上起到惩治和遏制的作用。因此,要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必须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广告主违法成本。
去年国家12部委联合发文,对虚假违法广告提出了更严厉的整治要求。2010年,我市工商部门共查处虚假医疗广告案件46件,罚款就达到134万元,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胡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