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置换债”规模的爆发性增长,也引起了市场人士的担心。
陈贺就表示,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原因,2015年以来的实际信贷增速要比公布的数据更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介绍4月货币信贷增速下行原因时也指出,发生在 4月较大规模的地方债置换,并未计入贷款,而是被归入了银行持有的债券。
陈贺认为,上述“隐性信贷”的投向及暗藏的风险应引起关注,“一方面,集中式的置换会使得银行贷款余额大幅下降,为了完成既定的贷款规模,银行可能会将资金投向高风险行业;另一方面,置换债时间较长,也会加剧银行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比如5年期到期的地方债置换出的银行贷款是一年期的,银行资管难度大大增加。这都给下一步宏观经济调控带来难度。”
当然,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债务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是否能够在“延长期”内有效提高,从而能够应对再次到来的兑付高峰。而这同样引起了部分业内人士的怀疑。
“从债务率看,部分省市增速较快,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西等省(区)位居前列,偿债压力较大。”上述受访券商人士对导报记者表示,“置换债”的发行,只是延缓了兑付风险到来的时间,而地方债务总量并没有因此降低,如果地区经济无法企稳回升,财政状况不能有效改善,兑付风险仍将到来甚至进一步加剧。
而从目前情况看,一些省市的财政水平改善确实存在难度。如辽宁 2015年 GDP增速为 3%,在全国排行垫底,经济增速创下23年来的最低值,但同期其政府负债率已超过100%,财政方面更是出现财政收入增幅下降、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现象,还债“包袱”颇重。
对此,陈贺认为,地方政府应充分把握“置换债”提供的应对空间,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及税源,缓解未来的偿债压力。同时,在置换债的具体操作中,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置换节奏、置换资金的安排上的关注,平缓置换债的发行节奏,监督置换资金的到位情况,减少债务未到期可能造成的资金滞留或者乱用的发生,实现地方财政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