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在制定指标时,尽量与国内(SB/T 10250-95《方便面》)、国外(JAS通告1571-72《方便面》)同类食品标准保持一致。但由于生产状况与国外同类食品不完全相同,因此,本标准依据卫生学调查结果,应用具代表性数量样品的检测数据,参考国内(SB/T 10250-95)、国外(JAS通告1571-72)同类食品标准而制定。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荞麦粉、绿豆粉、米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或面质改良剂,加适量水调制、压延、成型、汽蒸后,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面。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 5009.3—85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7-199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6—199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1油炸方便面:经食用油脂煎炸、脱水的方便面(简称油炸面)。
3.2非油炸方便面:经速冻干燥、微波干燥和真空干燥的方便面(简称非油炸面)。
4.1.1色泽:呈该品种特有的颜色,无焦、生现象,正反两面可略有深浅差别。
4.1.2气味:气味正常,无霉味、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4.1.3形状:外型整齐,花纹均匀。不得有异物、焦渣。
4.1.4烹调性:面条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
4.3微生物指标
注:致病菌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救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5.1.1取两袋(碗)以上样品观察,应具有各种方便面正常的色泽,不得有霉变及其他外来的污染物。
5.1.2取一袋(碗)样品,放人盛有500mL沸水的锅中煮3~5min后观察,应符合感官指标4.1.4的要求。
5.2.1.1未配有调味料的方便面:取袋装或碗装方便面3袋(碗)为一件(约250g),简易(或散装)包装方便面200g,然后于玻璃乳钵中研碎混匀后放置在广口瓶保存于冰箱中备用。
5.2.1.2配有调味料的方便面:取袋装或碗装方便面3袋(碗)为一件(约250g),简易(或散装)包装方便面200g,然后将面块和调味料一起于玻璃乳钵中研碎混匀后放置在广口瓶保存于冰箱中备用。
5.2.3酸价
按GB/T 5009.56规定提取脂肪。分析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过氧化值
按GB/T 5009.56规定提取脂肪。分析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羰基价
按GB/T 5009.56规定提取脂肪。分析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5.3.1样品的采集
袋装及碗装方便面3袋(碗)为一件,简易包装方便面采取200g.
5.3.2.1未配有调味料的方便面:用无菌操作开封取样,称取面块25g,加入225mL灭菌生理盐水制成1:10匀质液。
5.3.2.2配有调味料的方便面:用无菌操作开封取样,将面块和全部调料及配料一起称重,按1:1(W/V)加入灭菌生理盐水,制成检样匀质液。
5.3.2.2.1称取50g匀质液加至2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成为1:10的稀释液。
5.3.2.2.2称取50g匀质液加至225mLGN增菌液中做志贺氏菌前增菌。
5.3.2.2.3称取50g匀质液加至225mL BP中做沙门氏菌前增菌。
5.3.5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及GB 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