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有时称诚意金。是当事人为承诺自己的履约诚意而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额,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售给其他人,若合同双方无法最终签署协议,则对方无权扣留当事人所支付的为表达履约诚意而支付的金额。订金在房地产销售中一般是在未正式开盘前,对有意向购买的客户收取的一定数量的金额,若客户在房地产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前,提出退订,则房产商无权扣留其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