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诉某品牌服饰公司案,卢海国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该品牌在石家庄有很多专卖店,根据起诉金额来看,被告偿还能力应该没有问题。第一步,前往专卖店通过挂在墙上的营业执照,我了解到该公司是个人工商户,注册的工商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局,从专卖店出来以后,我带着调查函来到工商局查阅了登记档案,复印了该公司负责人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取了身份证号,至此诉前调查工作完成,当天准备了诉状和财产保全的手续,第二天前往法院立案,根据法院的安排,此时还不知黄某的个人银行存款信息,根据我的清欠经验,我打了114电话,查到了他们的总店位置和电话,电话打过去,是一位女士接的,我问黄总在吗?对方说出去了,我说平时他在这吗?答平时都在这办公。由于对总店周边环境比较熟悉,干清欠工作对银行的分布都比较熟悉,好,总店旁边就有一个农业银行,我第一反应,黄某在该银行肯定有银行卡。等联系好法院的同志去保全时,我直接建议到某某农业银行,经查询果不其然,黄某在该银行共有四张银行卡,且金额远远超过欠款金额,保全工作顺利完成,依法冻结了足额的存款,下来就是等待开庭,由于这个案子证据比较充分,胜诉没有问题,过了没几天我的委托人给我打来电话说和黄某拿到钱和解了,后来我们在开庭前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