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债务人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收益不计入损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处理。而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债务人以现金资产偿还债务形成的资本公积,由于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帐面价值的差额不需再付,这部分差额应作为收入总额———其他收入直接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形成的资本公积从税收角度可以分为:资产转让收益,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以及“差额”超过资产转让收益部分的债务重组收益,应作为收入总额———其他收入直接调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出现资本公积小于资产转让所得时,由于债务人发生的重组损失和不得扣除,因此应以资产转让所得作为重组所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而形成的资本公积,按上述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