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85%调整为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50%。»全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优惠贷款。»全文
借款人应恪守信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归还到期的贷款本息。逾期者,对逾期部份,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贷款人有权处分抵(质)押物。»全文
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还低?近来许多贷款公司与银行合作,向购房者推销他们的优惠房贷,这些优惠往往低于央行规定的七折优惠幅度。这其中是否有暗算?法律人士提醒,市民在希望获得实惠的同时,需要防范优惠中的风险。比如,在签贷款合同时,合同上所注明的贷款利率必须与对方的口头承诺相同。千万不能“嘴上一个价,纸上一个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