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征收强调的对象是银行以及其他金融组织,是经过批准,具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单位。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小微企业优惠:文件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3、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暂不贴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但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6、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或额度协议:属于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7、限额内的循环借款: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8、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9、信用证押汇: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10、保理合同:保理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有的银行称为商业发票贴现。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