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朝阳分局报案的10多位车主均像周先生一样,已将贷款提前向担保公司还清,但却都在今年9月22日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答辩的书面通知。车主们这才得知,为他们提供车贷担保的安盛公司并没有把提前还贷的钱交给银行。据车主们不完全统计,已经有80名车主收到了答辩通知书。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供了每位车主还款的清单。周先生发现,安盛公司在收到他的尾款后,仍继续向银行分期还款,一直到2005年9月份。此后,安盛公司再没替车主向银行还贷,周先生至今仍欠银行4万多元。
车主刘女士说,2005年底,她曾接到中国银行催缴贷款电话,“我告诉银行工作人员,钱已经交给了安盛公司,当时并没有在意,现在才知道安盛公司截留了我们的钱。”车主们称,当初买车时在车市内遇到安盛公司的业务员,因为安盛公司可以提供上保险、担保等一条龙服务,而且除了做担保,安盛公司自己也卖车,所以比较信得过他们。
车主们反映,分期付的车款都是到银行直接交钱,但若要提前还款,银行的业务员则推荐他们到安盛公司还款,因为车主们办理贷款做抵押的票据都在安盛公司。车主们认为,银行有监管的责任,如果银行能直接收取提前还的款,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
今年8月,因为多笔车贷被一直拖欠,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为车主和安盛公司。9月中旬,刚接到通知书的车主高先生前往北沙滩附近的中科电大厦508室找安盛公司质询,工作人员答应退款,并让他第二天前往办理。但次日高先生和其他几名车主再次前往时,安盛公司却已人去楼空。
车主王先生和做担保的安盛公司一起成为被申请人,被银行要求支付贷款本金39130元,另还有逾期利息1708.56元,罚息769.34元,律师费499.30元。王先生说,他早在2002年12月份就把所有的贷款交给了安盛公司,并让记者看了安盛公司当时开具的“结清款证明”。其他车主收到的催缴通知书上金额则从3万到10多万不等。
安盛公司不知去向,面对银行的催缴和仲裁通知,车主们已向律师咨询。律师称,虽然仲裁还没有下来,但车主们作为债务人,银行作为债权人,车主必须还这笔钱。至于车主与做贷款担保的安盛公司的纠纷是另外一起纠纷,需要另案处理。
车主周先生说,考虑到这笔钱迟早要还给银行,否则将被列入银行的黑名单,无法再从银行做任何贷款。目前,已经有两位车主将贷款还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