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此《债权转让意向书》签署后,甲方保证其对XXX公司XX笔债权共计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享有完全的债权。该部分债权不存在:(1)设定质押、抵押;(2)该债权的债务人可向甲方主张抵销或抗辩;(3)或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债权享有权利——等瑕疵。
(二)、上述债权存在担保的,甲方应保证该担保不存在瑕疵,即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法有效、担保物存在、可实现担保权等。
(三)、上述债权不存在可能影响到债权转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存在此种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四)、甲方将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向乙方披露该债权情况。
(五)、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供的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误导、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债权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合同、转让协议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等副本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九)、甲方负责向法院申请办理债权申请执行人变更事项。
(十)、双方协商债权转让价格在人民币xxx万元—xxxx万元之间,具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的债权转让合同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