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我与两个朋友共3个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200万元,我出资40万元,他们各80万元。现在我想退出公司,把股权转让掉。请问我需要注意什么?
攀远律师:依据你的描述,我们无法了解贵公司的具体情况,仅作如下回复: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人头过半数)。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认缴比例)。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友问:请问我可以私自把自己一小份公司的股份送给别人吗?需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攀远律师:应分以下情况: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人头过半数)。二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网友问:我公司是一家深圳注册的外商独资型外贸企业,现想在温州设立分公司或是办事处,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攀远律师:外商独资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可携带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等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优惠政策可向工商局等行政机关了解。
网友问:我在电视上看到,面临破产的公司,有时会进行重整,可能就不会破产了。真的吗?
攀远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一般认为通过破产重整,债权人、重组方、原股东都可以达到比直接破产更好的结果。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