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亮在庭审时还辩称,自己起初并不知道违法。然而,根据检察机关的经验和在案证据,认定梁亮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他只是要钻法律的空子。
未发生此事之前,梁亮和大多数背井离乡来京打工的“北漂族”一样,家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是人聪明、有才气、怀揣梦想,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甚至家族的命运。
可是,凭他在公司打工赚的微薄薪水,不知要等多少年才能买到一套房子?怎么样才能赚到钱、一夜致富呢?这些问题,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撩拨着梁亮的心弦。
终于,他抓住了“机遇”,在短短的5个月,获得了600多万元的利润。他在北京拥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房子、车子,过上了“体面人”的生活。然而,在从曾经羡慕别人,到被人羡慕的角色转换时,上帝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他失去了自由。
最终,梁亮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500万元;筱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400万元。
同样富有戏剧性的是这对青年的婚姻。法官曾问过梁亮和筱丹两人“出去”后,还过不过了?他们都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组建不久的家庭,本应感情非常融洽,互相帮助,却如此现实地面临着分崩离析。
“他们的婚姻太脆弱了。”本案承办人杨璐检察官对此感触颇深。她分析道,他们本身责任感比较差,对婚姻的神圣、对婚姻的责任认识非常少,更多的是想到个人的利益。不要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就是一些小矛盾发生了,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去弥补过失,宽容对方,而是想到对方的过错,甚至干脆就不过了。
在所有人眼中,袁X(化名)都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成功人士。
大学毕业后,他进入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一步步从基层干起,后来,被提拔为该国企海外部高级工程师,受重用,有前途,事业蒸蒸日上;家庭上,他有个美丽能干的妻子,聪明活泼的儿子,父母和岳父母4位老人都健在,一家可谓其乐融融。
然而,这一片祥和,竟被袁X亲手打破。2008年11月4日,当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民警站在袁X面前时,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袁X大学一毕业,就在北京A总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颇具才华的他踏实肯干,兢兢业业工作了十几年。2005年,A总集团在阿联酋设立北京A总集团驻阿联酋经理部,袁X被任命为该经理部负责人。
于是,袁X来到了迪拜,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个繁荣的商业城市。置身于霍尔河畔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感受着异国丰富多彩的文化氛围,袁X着实兴奋了一阵。
然而,没有了家人的陪伴,时间一长,独自在异国他乡生活的袁X,心里难免觉得空虚寂寞。为了打发时间,他走进了迪拜的一家KTV,认识了一个叫张彦(化名)的坐台小姐,她二十七八岁,是大连人。一次酒后,他们发生了关系。
哲学家康德曾说过:“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
采摘到“野花”的欢愉和令袁X内心敬畏的道德定律宛如两股莫名的力量,强烈撕扯着袁X的心。最终,后者占了上风,几个月后,他向张彦提出了分手。
令袁X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听闻此事的张彦突然翻脸,和之前相比判若两人。“分手可以,你得给我4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我就带着我妈到你们公司去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