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信用卡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信用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信用卡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信用卡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信用卡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信用卡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如果信用卡债务的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