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贵局××大道工程款纠纷一案,现提出法律意见如下:
我所介入此案后,贵局提供了51份相关证据材料(附件一)及14份相关法律文书(附件二);我所去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又查阅了本案卷宗,复印了45份相关证据材料(附件三);我所去海南省工商局查阅了海南××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商档案,复印登记资料140页(附件四);根据上述证据材料,从中发现了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线索54份(附件五)。根据调查,收集的上述相关证据材料,我所又进行了归纳整理,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制了本案的证据材料目录(附件六)。
自2003年9月26日本所介入本案至国庆节前,本所工作重点放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上。国庆节期间及之后,我所对上述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研究了与本案相关的法律规定后,提出了本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