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 ,该标的账面价值 元,评估价值 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 同意。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
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 为保证条件,分 次,分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