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池是顺德一家工艺有限公司的老板(法定代表人),他在诉讼中称,公司的员工阿光于2006年9月19日向他借款7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但阿光没有依约还款。2007年4月30日,又重新出具一份借据,约定2007年12月20日还3.5万元,2008年12月1日还3.5万元。然而,阿光一直没有偿还借款。为此,阿池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阿光归还7万元及相关利息。今年6月,顺德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阿池、阿光借贷关系合法,阿光欠阿池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阿光向阿池出具的借据中虽然约定于2008年12月1日还款3.5万元,该期限尚未到期,但因阿光第一期未还款,且阿池多次催告仍拒不还款,因此阿池有权解除2007年4月30日的还款计划(借据),一次性要求阿光偿还全部还款。为此,今年7月17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阿光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阿池清还借款7万元及相关利息。判决出来后,阿光不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阿池的诉讼请求。
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双方唇枪舌战,阿光还出示了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返还借款”收据(阿池则认为此收据系伪造),事情一时又变得扑朔迷离。阿池律师表示,如果要查清事实,就还要对阿光出示的收据作真伪鉴定。然而,为此官司已经筋疲力竭的阿池决定放弃,他最终选择了一种古老的方法了清纠纷,他对阿光说“谁说假话谁没有子女送终”。简短的沉默后,阿光点头同意了。就这样,双方以一句咒语达成了调解,阿池自愿放弃对阿光的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以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在顺德执业的邹律师感叹说:这种结案方式极少见,可以说是离奇。但这反映了一种传统朴素的诚信与“现代”欺诈的无奈抗争,也反映了一种合理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距,孰是孰非,唯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
谁说了假话,谁会在一定的时间里甚至一辈子存在心理阴影,谁没有说假话谁心安理得。
“虽然法律没有最终作出判决,但是双方都在精神上接受了道德的判决。”邹律师表示,这是一次道德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