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醉酒驾车司机酒精含量一旦大于或者等于150mg/100ml的,拘留时间一律为15日。昨天,上海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这一通知,对于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上海警方表示,近期,全国各地因酒后(含饮酒、醉酒状态,下同)驾驶机动车引发的重大案件频繁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
警方表示,对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经查获,一律从严从快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降格处理。
记者发现,处罚力度的加重内容主要体现在对醉酒驾车方面。根据原先的规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但通知对这一规定进行了细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1.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150mg/100ml的;2.因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的;3.拒不配合交警进行酒精检测的;4.逃避公安机关处罚的;5.有其他严重情形的。
值得一提的是,继“孙伟铭醉驾案”在四川省终审判决后,本市公安也在从重处罚内容中提到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说。根据从重处罚的内容来看,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对其行为会造成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结果持放任态度的,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酒后驾车不再只是简单的“交通肇事”,违法者获刑受处的力度将产生质的飞跃,最高可达死刑。
另据介绍,1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