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去年,市民黄女士因为对网购的艾灸仪器效果不满,在双11当天与京东商城及卖家对簿公堂,要求“退一赔三”。法庭上,她面前的记事本上记了密密麻麻的法律条文,显示她对法律条文的“生涩”。
这是一场胜算不高的官司,事后,黄女士也的确被驳回了。但整个诉讼过程中,黄女士士气高昂。
“我看到买家的评论都说功效不错就下单了。”法庭上,黄女士说,产品在网上宣传页面提到的“最佳”、“最有效”、“全球首台”等用语,让她满心以为这台艾灸仪器真的可以起到治疗效果。但她用了三次,并没有效果。黄女士直接拨打“京东商城”网页上的电话反馈问题。“京东客服表示,这是第三方卖家提供的商品,会帮我交涉,但我认为这是拖延。”黄女士说。
“《广告法》明确规定,商品广告中不得使用‘最佳’、‘最有效’、‘全球首台’等绝对性的用语。这台艾灸仪器并非‘全球首台’,转轴并非如商品宣传册中所述可以360°旋转,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京东商城’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对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没有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庭上,黄女士滔滔不绝地数落商家及卖场的不是。
在一家大型超市工作的张先生也感慨良多,“许多消费者张口就会说要‘一赔十’,打电话投诉更是司空见惯”。
虽然叶茂良淡出,但闹到法庭上的维权声音却并未减弱。除了一些职业打假领域的后起之秀,如今更多见的是草根力量,纯粹因为权益受侵犯然后拿起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