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x的儿媳介绍,突然,一个“黑影”从医院过道上冲过来,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婆婆见来人是名女子,满面鲜血、一身污泥,径直朝她所在的病房冲进来,吓得赶紧关门。但“血人”依旧拼命向内推门,婆婆则抵住房门不让她进来。“血人”见无法进屋,转身离开。但意外发生了:婆婆郑x浑身一软,瘫坐到病床上。虽经医生1个多小时的抢救,郑x仍于当天4时许死亡。医生诊断郑x的死因是:心脏骤停、呼吸衰竭。郑x的家属拒绝了尸检,他们认为,郑x是被“血人”吓死的。
据当地派出所及政府调查得知,“血人”叫魏x秀,是x镇兴盛二组农民。她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为何凌晨跑进医院?原来,2009年7月25日晚11时许,魏x秀与村民郑x明家为了争夺灌溉农田的水源发生纠纷。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后,发现二人均受伤,于是要求二人分别去两家医院就诊。26日凌晨3时许,魏x秀看完病,刚走出卫生院大门,就与郑x明父子相遇,两家人又打起来。当魏x秀发现郑家儿子正追过来打她时,她吓得急忙返回医院,向楼上跑,寻求避难场所。跑到3楼时,她发现死者郑x的病房开着门,便准备冲进去。
事后,当地村委送上5000元抚慰金给死者家属。不久,死者家属仍将魏x秀、郑x明及x镇卫生院告上南川区法院,要求3被告共同承担郑x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12万余元。
去年11月底,南川区法院审理认为,魏x秀的突然出现,造成原本有心血管疾病的郑x受惊吓,并产生强烈的精神刺激,从而诱发患者血压升高、心跳加剧致死亡;而郑x明父子在医院外与魏x秀发生纠纷,间接导致本案损害后果发生;卫生院没能够采取较恰当的措施防止或制止本案后果产生,也有过错。另经查:郑x生前曾患心肌炎,其死亡是外力诱因造成,但仍应承担自身疾病造成死亡的部分损失。
于是,法院一审判决:魏x秀赔偿死者家属20779.5元,郑x明连带赔偿31169.25元;x镇卫生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1559元。
宣判后,3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在昨天的庭审中,3名上诉人均表示,事情太蹊跷了,他们不应该担责。魏x秀没到庭,其代理人称,没有直接证据可证明郑女士是被“吓死”的,对“吓死”一说,死者家属要拿证据说话。郑x明则称,当时他们没有上楼追打魏x秀,且根本不认识郑女士,郑女士的死跟他们没一点关系。
“这事跟我们也没关系。”x镇卫生院表示,像他们这样的乡镇医院,没条件配保安等,他们不应担责。死者郑女士的儿子则坚持认为,母亲是被“吓死”的,要求维持一审判决。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当庭组织调解失败,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