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网友纷纷使用“A隐私保护器”,在微博、论坛、博客上大晒自己隐私被偷窥的截屏证据。大量截屏图片显示,B聊天软件未经用户许可,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无关的用户电脑隐私文件,比如电脑中“桌面”、“我的文档”、浏览的网页、视频,甚至网上银行文件!让他们更为担忧的是,B是否在后台偷偷上传他们的隐私数据。网民们掀起全国性的网络抗议浪潮,并要求C就“窥私门”事件给出更明确的说明,给公众一个交代。
这起“6亿用户隐私数据泄密事件”震惊全国,也成为法律界人士热议话题。全国律师界也纷纷就此发表了意见:
C应该让用户明确知道,是否扫描用户硬盘,扫描了哪些项目,哪些内容返回到服务器,公开这些信息才是对网民负责任的态度。
商业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来窥探用户电脑上的个人信息,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扫描用户信息都有侵犯知情权及隐私权之嫌。如果利用商业公司客户端进行信息传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该予以终止使用。
B利用了网民对它的信任,未经网民同意,擅自扫描网民电脑上的个人信息,是损害网民隐私权的一种行为。
C在曝光门中扮演了不光彩的偷窥者角色,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至少要坚守两个底线:一个是道德底线,一个是法律底线。
C如果没有给外界一个正当的理由,解释其扫描用户数据的行为,则有涉嫌侵犯隐私权之嫌。
隐私权目前已经作为独立权利予以保护,它包括个人信息控制权、个人活动自由权、私有领域不受侵犯权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也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