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法律不允许法官在尚未作出调解的情形,直接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处理。而经过调解的离婚案件,可能出现多种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