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对《婚姻法》作了较大的修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四十六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况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标志着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婚姻法上得以建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关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及实践中的不足》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关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及实践中的不足》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df2c7790c4e77d73cbe36252de0f7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