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广州首例性骚扰胜诉案。业内人士称,在有关性骚扰立法并不健全的中国,此案将成为经典案例,影响深远。
小A今年28岁,2007年4月进入日企广州森六塑件公司,任品质部担当。去年8月,横山宏明从日本总公司调到品质部任副部长。“刚开始我不是很在意他,可后来他就常对我动手动脚,摸我脖子摸我腰,拒绝他之后,就阴阳怪气说我太冷漠了,当时感到心理压力很大。”从那以后,小A开始常做噩梦,“有几次我在埋头工作时,他突然从后面摸过来,吓得我全身发抖。”但小A选择了忍让。
到去年12月26日的公司年终会上,小A终于忍无可忍了。当晚小A正在跟同事聊天,突然横山宏明从后面冲过来拉她的手,并卡住她脖子,“我当时呼吸不了,马上哀求他放过我,还大叫救命!拼命挣脱,可他还围着桌子追我,吓得我脚都软了。”小A回忆说,后来轮到横山宏明上台唱歌,“他在台上竟大声喊叫我的名字,我吓得躲到了桌子底下,可他还是看到了,过来又强行抱我、卡脖子、摸胸部。”
事后小A哭了整整两天。今年1月6日,小A向公司提出两项要求:1是书面道歉,2是公司出担保书,担保她不再受性骚扰。1月7日,森六公司召开协调会,公司六名负责人参加,横山宏明也在内。
但协调会让小A很失望。公司总经理先是承认横山的行为不对,但随后却说横山对小A背部的触摸完全出于好意,且横山当晚喝了很多酒,“如果让横山书面道歉会给他留下污点”,拒绝了小A的要求。横山则辩解说,原来是希望通过接触小A而将工作做得更好,但事与愿违。而最让小A伤心的是,工会委员的两名中国同胞非但没有替她维权,还说出了“总经理百忙之中主持会议是给你面子”的话,其中一人还多次声称要开除她。此后不久,小A遭公司开除。
小A决定向法院提起上诉。但此前,广州受理的性骚扰案全都以原告缺乏证据败诉收尾。好在小A在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照片。这三张照片是当晚同事无意间拍的。
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照片清晰显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造成精神困扰。原告要求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于法有据。
虽然判决称公司已建立必要制度和环境,不需连带赔偿,但这也让小A长舒了一口气,这口闷气已在她胸中憋了一年多。据信息时报
1、人证:找证人时,不但要找到目击者,而且目击者还要肯出庭作证。
2、物证: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
3、视听材料取证:录音、录像和照片等都可作为证据,若长期被骚扰,应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进行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