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实际上是一种资本运作方式,目前法律没有委托理财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是普遍的操作,争议很大。
委托理财合同是说,承诺有高息回报,不承担投资风险,有保底条款。在国洪起案件中,他被委托的财产去做国债回购,利用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九九集团进行操作,其本身并不具有委托理财的经营范围,风险很大,操作也违规。委托理财合同履行过程如果一方违约,就确认合同无效,属于一种民事纠纷,涉及效力和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国洪起案件不能说是纯粹的诈骗,因为当时并不禁止,委托理财只是一种新的理财方式。
国洪起公司治理结构有很大的问题,公司虽然采取了分离制衡的现代企业模式,在实质上却是家族式的,一股独大,无论下属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仍然直接受国洪起个人控制。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模式法律后果也是惨痛的。如果一个自然人和公司法人控制了另一个公司法人,根据《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被控制公司的人格就会被否定,进而由控制人或控制公司对其承担无限责任,由此,可能导致法律链条和资金链条的断裂,引发大规模的法律危机。所以,作为幕后控制人,一旦国洪起出事整个公司就陷入瘫痪。
目前民营企业家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他在公司运营中可能存在违规的行为,涉案后资金链条断裂,私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相混淆,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在没有出事之前,大家都捧着,政府都支持他。一旦出事,政府就出面强行接管,再就是强制他处置资产,甚至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以一些极端的方式处置本应该由其个人处理的私人财产,对债权债务关系采取一种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只动用公安局这样的强制方式,而不通过法院,所有资产都按照赃款来追查,有些股东跟着倒霉,财产权益也侵犯了。
作为民营企业家应该吸取教训,注意企业运作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应该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如律所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