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称,赵强和老婆小芸在武隆县一个镇上租房居住。他们租的是一排平房,平日里邻里之间相处还算和谐。谁家有个头痛脑热的事,大家都主动相互关心问候。让赵强气得吐血的是,平日关系很好的邻居王刚,却跟自己的老婆小芸睡上了床。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7日上午。赵强称,当天早上吃完饭后,他出去打牌,但没找到合适的角儿,于是悻悻地往回走。回到家后,他看见老婆烧的一壶开水都烧出了水锅巴,却没人管。他大声喊老婆的名字,却没人答应。
因为他家和邻居王刚的家只是一墙之隔,两家的门并排着。当他喊声一停,突然听到王刚家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于是他通过王刚家的门缝,看到了让他不堪回首的一幕———小芸和王刚竟然睡在同一个被窝里。他马上喊王刚开门,王刚口头说“小芸不在”,但就是不开门。
赵强气坏了,使劲拍门,竟用手将门打出一个洞。王刚无奈,只得起床开门。
当王刚把门打开后,赵强一个箭步冲进屋去,却没发现老婆的身影。
王刚的房间没有后门,也没有后窗,前窗和大门都是赵强一直把守住的,小芸到哪里去了?难道人间蒸发了?
赵强怒不可遏,质问王刚小芸在哪里?王刚说房间里没人,自己不知道。赵强一听,火冒三丈,从王刚屋门前的一堆砖头里,操起一块砖头就往王刚头上砸。被砸后,王刚还是不承认。赵强又砸了王刚的头部一下。
赵强突然想到了床底。低头一看,气得血冲脑壳,大叫“你果然在下面,出来!”见藏不住了,小芸只得哆哆嗦嗦地爬出床底,然后马上向赵强跪地求饶。
赵强看到王刚头部流血了,就没再打。但他愤怒地对王刚说:“亏我待你这么好,今天早上你家的饭还是在我的锅里热的。”
“这事不可能就这样算了,你说啷个办,公了还是私了。”赵强对王刚说。此时,周围邻居也围着看热闹。随后,赵强还给朋友打电话,称老婆被人欺负,喊朋友来帮个忙。很快,赵强的4个朋友也过来了。
王刚提出“赔5000元嘛”。“这啷个可能,我这回丢人丢大了,这么多人都看到了,马上全镇的人都要传遍了,你让我以后啷个过。起码要1.5万元才能了事。”但王刚坚持5000元的赔偿。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赵强的一个朋友出面撮合,让双方都让步,1万元了事。最后,双方答应1万元完结此事。
看到王刚头上受伤,中间人还提出让他先去医院包扎一下。随后,赵强叫了一辆三轮车把王刚送到医院做包扎,然后回家继续解决事情。但等到下午三四点,王刚给家里好多亲戚打了电话求助,但就是没人愿意出面。王刚老婆回家后,也不愿意出这1万元。最后,王妻给警方报案,称自己丈夫被人打伤了。就这样,警方才知道这起捉奸在床、邻居被打伤的事。
承办法官称,在当事人接受警方调查时,双方的说法却有些不一致。
王刚称,他早上吃完早饭后就在洗碗,妻子上班去了,儿子也上学了,家里只有他一人,他觉得无事可做,就脱下衣服到床上睡觉了。而小芸也在家洗衣服,看到他家房门没有关严实,就主动进屋要和他一起睡觉。王刚称,自己当时还说“这样不好哦,被赵强发现了要打架哦”。小芸却说“不怕”,并叫王刚把她带到外面去打工。但小芸上床的时候没有脱衣服,刚上床睡了几分钟,赵强就回来了。
不管小芸是怎样进入王刚的房间,事实是王刚和小芸睡在了同一个被窝里,并由此引发了一场血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承办法官:在这起老婆红杏出墙、丈夫捉奸在床的案例中,赵强本是受害者,但他最终却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并获刑,从道德受害者的身份急转为刑事犯。
法律和道德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产生的后果也有本质区别。当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道德,他可能会遭到世人的唾骂,但却仍然能自由自在地生活;但当一个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他可能会受到世人的同情,但他却失去了自由———这就是所谓的法不容情。
本案中,赵强是道德的受害者,他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民事维权,但却不能以非对非,采取暴力的方式剥夺他人的身体健康。他将王刚的身体打伤,是侵犯了王刚的身体健康权,并且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他就要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