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女士是一个在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宏畔社区打工的外地打工妹,目前已经怀孕两个月。1月27日下午,她因身体不适到宏畔卫生院(宏畔社区卫生服务站)挂点滴。
下午4时30分许,在挂第二袋点滴输液袋时,房女士在很偶然抬头看时,突然发现自己在挂的点滴输液袋上写的居然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自己挂的居然是人家的药水,医院“张冠李戴”了。
房女士赶忙叫来医院当班的护士,将点滴输液袋换下来。
后来,经院方了解,原来是当天下午当班的护士在为房女士换药包的时候,错拿了其他病人的点滴输液袋。
而且,院方还告诉房女士一个惊人的消息:这袋别人的点滴输液袋里面含有0.5克的孕妇禁用药物利巴韦林。
2月3日下午,宏畔卫生院院长胡正方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利巴韦林对孕妇是否真有副作用,有多大的副作用,在医学界临床上至今没有做过实验,也没有这方面的报道,但既然药品厂家在产品说明书上特别注明“孕妇禁用”,医院方面处于慎重起见,还是告知了房女士。医院方面是这样对房女士说的:这药不一定对小孩有影响,但也可能有影响,安全起见,最好还是不要这个孩子了。
中新网记者仔细查看了利巴韦林的说明书,发现上面有这么两句话: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为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即将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大剂量应用(包括滴鼻在内)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