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失22岁的女儿本已悲伤至极,让这对父母感到雪上加霜的是,女儿因个体“医生”非法行医造成死亡后,作为死者家属既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说法,以致女儿的尸体滞留在冰冷的殡仪馆里近两年不能安葬。两年来,修某某的公公尚 某几乎每天都奔走于卫生、公安等各部门之间,可是,此事一直没有进入真正的处理程序,县有关部门介入协调职能部门,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
2006年春,时年21岁的山东姑娘修某某在合肥某大酒店打工时,与来自临泉县的尚某相识相爱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两人结婚并在山东海阳定居。
2007年5月15日,新娘修某某随丈夫尚某一起,赶到临泉县土陂乡周家岭村探亲,此时,她已有40天身孕。5月20日早晨,修某某妊娠反应加剧,表现为恶心、呕吐和有些头疼,婆婆去附近李集街上的个体诊所请医生给儿媳看病。但据其家人介绍,拥用乡村医生资格的诊所医生李东文没有出面,而是让儿子李子学骑摩托车前往诊视。李子学先给修某某注射了一支针剂,然后又进行输液。输液过程中,修某某表现出极度的不适,公公尚 某又赶紧给李东文打电话求助,李东文仍然没有出面,让儿子李子学再次来到尚家,李子学未做任何处理就走了。
当天夜间,睡在一旁的婆婆感到儿媳身上渐渐冰凉,立即拉亮灯查看,此刻修某某已气绝身亡。
年仅22岁的儿媳仅仅因为有点呕吐,打了几针就突然命丧黄泉,尚 某一家在巨大的悲痛之余,认为儿媳的死一定和李子学的治疗有关,就连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很快保护了现场,并通知了县卫生局。
2007年5月21日,临泉县卫生局和土陂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分别到案发现场和李东文的个体诊所调查,发现不仅给修某某看病的李子学没有取得任何行医资格,而且这个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过期的。
6月22日,受临泉县卫生局委托,阜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尸检报告结论认定,修某某系左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份报告虽然没有说明某某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但由于公安、卫生部门都在调查此事,这让惊悉女儿噩耗连夜赶到临泉的死者父母和尚 某全家在悲痛之余稍感安慰。他们觉得亲人的死因应该能很快弄清楚,并能获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相应补偿。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他们两家人始料不及。
临泉县卫生局在依法对李东文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后,2007年9月3日,县卫生局在一天之内分别下发了两个文号并不相连的临卫(2007)167号和176号文件,分别作出“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延期的决定”和“关于认定李东文属非法行医的复函”。
前者是根据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07年4月30日延期到8月31日后,再次延期至2007年11月30日;后者则是针对临泉县公安局的回复,认为李东文卫生室执业许可证未按期校验,且使用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应视为非法行医范畴。临泉县卫生局认为,该局已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复函,认定其为非法行医且致死人命,已涉嫌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临泉县公安局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分别于2007年9月29日和10月12日分别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复议决定书”,其理由分别是“达不到立案条件”和“没有犯罪事实”。而出具修某某“病理检验报告书”的主要负责人、安徽医科大学病理学专家孟刚教授则认为,此案存在着很多严重失误:李东文没有直接到现场看病,李子学没有任何行医资格,对病人的病情判断造成误诊,超出自己的医疗范围进行治疗等情节,应该说,该诊所的违规违法行为与修某某的死亡有很大关联。至于其死亡是否是由于医生的治疗过错造成的,正是需要调查的。
独生女儿异乡丧命,修某、丛某某夫妇在痛定思痛之后,与亲家尚某商量,一定要给修某某讨要个说法。修某某新婚丈夫尚某遭此打击后,一度精神失常。婆婆整日以泪洗面,痛悔不该让乡村庸医诊视。尚 某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奔波呼吁。
期间,临泉县有关部门召集公安、卫生、检察、法院、司法、信访以及土陂乡政府参加的“某某之死事件协调会”,在听取有关汇报后,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再次介入处理此事。但是,不久,县公安局出具了阜阳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相关文件,认为此事不应由公安介入侦查;而县卫生局也出具了阜阳市卫生局的相关复函,认为此事应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面对这种各执一词的局面,临泉县再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决定由检察机关介入,依法监督审查。但是,由于有关职能部门仍坚持己见,致使此事仍然悬空,没有任何进展。
2009年4月2日上午,临泉县一位县领导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事件的协调处理经过。这位县领导还曾建议县法院就此事件立案审理。但是,县法院也有顾虑,由于原告方有关证据的灭失,如果说法院依法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那么事必又将引起更大的矛盾激化。但是,据尚 某告诉记者,修某某的父母曾从山东聘请两名律师专程来到临泉准备起诉,但至今未能立案。
尚 某告诉记者,自己是个文盲,当兵退伍后一直在家务农。“县里各部门都有理,就自己这个死了家人的老百姓没有理,俺这个事就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尚 某极度伤心,他说儿媳修某某一天不安葬,自己就一天不得安宁。两年来,他为了此事,几乎变卖光了家产,急白了头,曾一度因为精神抑郁接受长达半年的脑科医院的诊治。被解剖过的修某某停在县殡仪馆的冰棺里已近700天,每个月仅冷冻费就高达7200元,修某某的娘家人每次来到临泉,都要寻死觅活,精神面临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