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煦煦因患重型β-地中海贫血,在妇婴医院接受手术和治疗期间,院方医生收取了煦煦家属共86750元,代为从外购买8种药物,这些药物中,有7种在广州市场均可买到。
此外,法院判决认为,妇婴医院对煦煦采取的治疗方案并无不当。但妇婴医院在为煦煦实施医疗行为的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法院还认为,妇婴医院在存在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并未举证证实其实施的医疗行为与煦煦的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法院认定妇婴的医疗过错与煦煦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妇婴医院应向煦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妇婴医院须向煦煦一次性赔偿所有费用25万余元。
煦煦的父母很早赶到了法庭等候宣判。煦煦母亲面容憔悴,眼睛里一直噙着泪水。她说:“我儿子现在身体非常虚弱,每20天就要输一次血。以前每次输血后,都脸露红晕,手术后就一直面黄肌瘦,怎么输血都红不起来,也没有精神。”
煦煦的母亲还说,煦煦现在老家佛山一家小诊所里面打吊针,她因要照顾儿子已没办法工作,每天都自己给儿子拔针头。
煦煦的父亲黄先生则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儿子二次手术的费用要60万元,赔的钱根本不够,所以考虑上诉。
医院方面并没有人员到庭,而是由代理律师到场。宣判后,妇婴医院的律师夏灯雄表示,要看医院的意见才能决定是否上诉,自己不方便发表意见。
而煦煦的律师李承辉对记者说,他个人对判决的结果还是比较满意。后续的治疗费用是多少目前还不能确定,可待发生之后或者确定之后再向法院提出申请。李律师建议煦煦父母要妥善保管好煦煦今后的医疗费用单据,以便于将来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