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律师调查,此款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产品还存在成分标示不明及成分含腐蚀性物质的嫌疑。据吕女士的委托人唐先生介绍,他们撕去了这款产品瓶身上贴着的不干胶中文说明,发现瓶身原本印有产品成分的日文说明,经译,日文标识的产品成分表明,这款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成分包括氢氧化钠、聚四氟乙烯、安息香酸钠等化学材料,其中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具有较强的腐蚀性,而聚四氟乙烯俗称"特氟龙""特富龙"是用于电饭煲不粘锅制造的常见化学材料。
唐先生认为,不在产品包装上用中文予以相关成分警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中文说明不予以成分标示则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此调查结果基础之上,吕女士将SK-Ⅱ以及宝洁告上了法庭。
然而,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宝洁公司竟宣称:“SK-II产品上市前经过了公司内部严谨的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SK-II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通过了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严格检验和审批,完全符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
对于吕女士重点质疑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中所含的氢氧化钠(NaOH) 成份,宝洁公司则强调,“氢氧化钠(NaOH) 成份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主要用于调节产品的pH值。”
与此同时,宝洁一边应诉,一边则开始化被动为主动,称状告宝洁的江西吕女士一直不肯在媒体面前表明自己的准确身份,而且宝洁公司也一直在尝试与该消费者联系,但是未果。因此断定,该消费者的行为是受宝洁SK-II竞争对手所托以及不断支持的,该消费者状告宝洁的动机不明,而且还有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
为了证明宝洁推断的正确性,宝洁还拿出了江西吕姓消费者的代理人唐伟说事,说他就是一个不断向知名企业找茬,然后再利用媒体来提升其知名度的人,远有海南"椰树"集团,近有SK-II,其本人并不是一个专职律师。
在不断“合理”推测对方的身份以及意图的同时,宝洁SK-II也不忘宣传自己的产品的质量可靠性。一方面,宝洁联合欧莱雅联合利华齐称产品很安全,另一方面,则通过SK-II的代言人刘嘉玲、琦琦等通过邮件、传真的形式告诉消费者SK-II很安全,并将继续支持SK-II。企图利用名人的明星效应来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的消费心理。
在案件审理问题上,4月18日,宝洁SK-II又以案件审理中会涉及到其秘密配方为由,反对原告提出的此案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公开审理的要求。宝洁称:开庭时宝洁公司会向法院提供SK-Ⅱ核心成分SK-Ⅱ Pitera的配方,从保护商业机密的角度考虑,如配方都交给法院,法院又公开审理,就意味着任何人包括竞争对手就将完全了解SK-Ⅱ的成分,这对SK-Ⅱ品牌十分不利。
对于宝洁一连串的无赖之举,原告代理唐伟明确表示出了不接受的态度。
SK-II拒不认错的做法,使其遭遇到了更大程度的危机,在江西南昌、河南郑州、辽宁沈阳等地,都有SK-II产品被撤柜的传言。但是虽然理亏,至今为止,宝洁SK-II产品真正下柜的也是非常少,宝洁公司也从来没有正式向全国消费者甚至是吕姓消费者本人做过任何一个道歉的举动,法院是否公开审理也是至今为止没有下文,此事能否不了了之,中国消费者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