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喜欢通过类似于医闹方式解决问题的,遇到什么事,闹对方,闹政府,闹公共场所。就是不一开始好好走法律程序。这类客户请律师也大概率会利用律师,最后再来律所闹一场把钱要回去。在律所见到过一个做医疗纠纷的律师的当事人拿着一个她的照片打印成那种葬礼时手拿的遗照那样的,在律所里面见到一个人就说这个人是骗子。医闹那一套用到了律所里。
第二类,没有诚信的一方,如果当事人在跟其他人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活动中不诚信,并且企图通过律师为其不诚信行为开脱的,那么他大概率也会在律师费问题上不诚信,律师尽量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些客户果断说不;
第三类,特别较真,认死理,听不进去话,但又总希望律师能把办案中的每一个环节,文书中的每一句话都给他讲明白,按照他的意愿做的当事人。不全部按照他意愿,或者不能说服他,最后结果不好就倒霉。这种人一般喜欢上访,会觉得全世界都是害他的;
第四类,不尊重律师,不尊重规则的当事人。有一个当事人找到我跟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说她咨询过很多律师了,其中有一个律师本来要委托,但是那个律师显然没有充足时间做案子,总是联系的时候要哄孩子睡觉。拜托哄孩子睡觉那是已经晚上九点以后了吧?凭什么回答你咨询?还是免费的。你知道到时间下班,律师就该24小时搭理你?有个陌生电话半夜两点打给我,我没接,第二天上午给她回过去,问她半夜打什么电话,她说我就是半夜想咨询网上找到你电话就打过去了啊,基本做人的礼貌都没有。这种客户接了他们的案子,但凡半夜骚扰你没搭理,就会来劲。搭理他们就会蹬鼻子上脸,今天半夜九点,明天就十点十二点。我老公曾经有一个客户立案后等法院排期期间,天天打电话问一遍没委托之前就问过的问题,一次电话一个小时起步基本上是晚上九点之后,今天打过了明天就像失忆了还打,后来实在受不了有一天晚上没接她电话,第二天冲到律所质问他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当天就跟她解除委托了,就当之前的工作扶贫了,再也不接这种客户了。
第五类,喜欢占小便宜,钻空子,自作聪明,不尊重专业的当事人。有一类当事人遇到事,他自己知道自己办不了,找专业人士办,又觉得专业人士就是动动嘴,有时候就是耽误几天时间。有的人靠到处蹭咨询自己做,有的人利用律师做完不给钱。他意识不到律师三下五除二就解决问题不仅仅是动动嘴,是需要多年的学习还有丰富的经验才行的。套招自己做往往是皮毛都套不到。还有当事人表现得很紧急骗律师先写了文书,再办理手续付费,最后骗到手自己去做。根本不知道一个案件除了启动程序的文书,还有非常多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