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姐妹立刻将目光移向那扇敞开的窗子,但没有看到人,只看到窗帘在夜风中飘来飘去。尽管这件事女生们很快就淡忘了,但受到惊吓的法库女孩张佳薇却因此一病8年。
作为张佳薇的父亲,56岁的老张昨日告诉记者:“我姑娘从患病到现在,足足8年了,现在,她每天要靠注射药物才能控制失常的情绪,犯起病来,几个人都拉不住。”老张说,“她常常会突然指着你大骂,也会一声不响地离家出走。”
因为女儿的同学已经毕业多年、各奔东西,因此老张用了大量的时间,找到了与张佳薇同住一个寝室的4名女生,并由她们出具了当时情况的证明。记者随后采访到了其中一名陶姓同学。
据陶女士说,从农家院走出来的张佳薇于1996年9月考入沈阳某中等职业学校的旅游专业,学制3年。“她挺内向,但和同寝室的我们也能说得来。”
陶女士说,1997年10月里的一天,我们同寝室的女生突然被一声尖叫惊醒。大家打开灯,看到住在临窗上铺的张佳薇坐在床头披头散发、浑身战栗不止。“我害怕……有一只手从窗外伸进来摸了我一把,快帮帮我……”
“当时,我们看到窗帘已被掀开,窗户也敞开了。几名同学大着胆子出门找来值班老师,还出去查看了一下,但没有结果。我们再也不敢睡觉,不住地安慰张佳薇。”
据陶女士介绍,第二天,张佳薇上了一会儿课就回到寝室睡觉。到了晚上,她就披头散发地坐在那里,眼睛盯着窗户。“当时,学校宿舍的旧窗户根本插不上。在张佳薇出事前,发生过几次外人进入宿舍骚扰女生的情况。”
陶女士说,对于张佳薇的异常表现,起初谁也没有当回事,后来张佳薇不敢一个人睡了,随便找个寝室就跟人挤在一个床上,大伙儿意见挺大的。后来她干脆不上课了,不管熟悉的同学还是陌生的同学,她张嘴就骂。我们发现她越来越不对劲了。
老张说,他发现女儿不对劲是在1998年4月,女儿突然回到家里。“随后家里来了客人,但我女儿竟然穿着内裤很不雅地躺在沙发上,我80岁的丈母娘说了她几句,她竟然张嘴就骂。以前,她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
后来,老张发现女儿确实有病。他开始四处给女儿治病,张佳薇此后也没有再上学。2000年10月,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张佳薇为“精神分裂”。老张为此找到张佳薇的学校,但双方协商未果。随后,老张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校,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该校认为,原告诉讼已超过时效。另外,学校对住宿生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从未发现原告所说的事情。原告所说的事情发生在1997年的10月,10月的北方,已较寒冷,门窗紧关,怎能有手从窗外伸进来。
2001年5月,法院一审认为,有证据表明张佳薇确在1997年10月的一天夜晚,从熟睡中惊醒。当时张佳薇已是成年人,如感到惊吓影响了身体,完全可以向家人表述所发生的事实或及早就医。1998年4月张佳薇回家,早已脱离学校,且至今未提供其回家后就诊的有关证据,以此认定学校侵害的事实依据不足,故驳回张佳薇诉讼请求。
老张不服判决,上诉到沈阳中法。2001年沈阳中法终审时,再次以无法推定张佳薇的病情与学校的行为有因果关系为由,驳回上诉。
近日,老张准备以“学校未及时通知女儿病情”为由,再次起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