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嘉(化名)自2005年起就在南京苜蓿园大街的一家幼儿园上课。2006年4月7日,读中班的蒋嘉参加了由年级老师安排的一场“刘翔跨栏比赛”,在连跨了二道栏后,蒋嘉为追赶其他小朋友突然摔倒在地。老师和其他家长见状,急忙把他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并立刻通知了蒋嘉父母。经过第一次检查,医生告诉家长及学校老师,孩子脚部伤得挺重必须立即手术治疗,幼儿园主动垫付了3500元手术费。手术后,蒋嘉父母认为孩子的受伤与幼儿园举办的跨栏比赛,以及鼓励小朋友盲目学明星“争第一”有关系,因此要求幼儿园对孩子后期治疗予以赔偿,但被幼儿园拒绝了。
开庭审理期间,幼儿园代理人称,所谓的“刘翔跨栏比赛”并不是成人赛场那种正规的跨栏比赛。幼儿园老师当然考虑到可能会在活动中有孩子摔倒,因此只是在多名老师的照看下,带小朋友进行一种类似跨跳动作的训练运动。没想到小朋友却相当重视这场“比赛”。
比赛当天,“赛场”上设置了两根塑料管子,中间由一根系着彩带的皮筋作为“跨栏”,高约10厘米。代理人还称,由于幼儿教材没有统一规定跨栏高度,这仅仅是幼儿园根据教案,为孩子们安排的额外活动。比赛前幼儿园曾在网上发布了一小帖子,让家长“自由选择”是否前来观看比赛,因此只有一部分家长前往观赛。
蒋嘉父母认为,幼儿园在比赛之前并没有通知家长,明确告知是要让孩子参加“跨栏”比赛,他们也根本不知道孩子会去参加如此“危险”的集体活动。住院期间,因为园方提出种种要求,孩子才一次次转院,并耽误了许多最佳治疗时间,小孩为此不仅多受了罪,也花费了不少“冤枉钱”。这一切损失在家长看来,都该由园方承担。对于转院谁之责,幼儿园当庭反驳原告家长称,之所以连换五家医院,主要是孩子家长对是否接受手术犹豫不决造成的。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决定,让原告家长提出6000元赔偿款,自行支付诉讼费接受双方调解,园方也表示可以商量。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