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法院]:重 庆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裁判类型]:行政[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05年07月22日[裁判字号]:(2005)渝一中确字第550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 确认申请人重庆先锋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洲路100号南方花园B区B座3层。 法定代表人曾勇,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政武,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翼,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律师。 确认[案例正文]: 确认申请人重庆先锋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洲路100号南方花园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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