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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张征征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思维导图

感情愚钝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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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张征征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案例

[受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判类型]:刑事[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07年07月03日[裁判字号]:(2007)朝民初字第07348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原告张征征,男,1976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北京**广告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宫门前*号院。 委托代理人谢怿雪,北京市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明,北京市嘉润律[案例正文]:    原告张征征,男,1976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北京**广告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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