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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陈胜锋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 思维导图

旧人不归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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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陈胜锋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案例

[受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07年07月03日[裁判字号]:(2007)朝民初字第10404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原告陈胜锋,男,197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北京**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东润枫景*室。 委托代理人谢怿雪,北京市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明,北京市嘉润律师事务所[案例正文]:   原告陈胜锋,男,197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北京**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东润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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