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具备了合法的合同解除权并不当然使合同自行解除,解除合同还必须当事人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那就是当事人必须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才解除。
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就必须履行,但是,实践中往往出现一些情况,造成合同双方不愿意继续履行或者不可能继续履行,这时,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解除合同,对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1、约定解除:解除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好合好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既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又简单方便实用的就是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式了。这种方式的适用前提是,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况、解除条件等做出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解除合同条款,如“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酬金,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据约定解除的条款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2、单方解除(法定解除权):即一方行使法律赋予的解除权,叫作单方解除合同(注意这里所说的解除是行使法定权利,与我们平时所说的“擅自解除合同”有本质区别)。一般来说,守约方对于合同另一方轻微性的违约不得行使解除权,只有在合同另一方存在根据根本性违约行为,造成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