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专利/非专利)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参加课题人员情况(年/人)(注:时间为合同期限内每人平均每年的投入时间)
1. 本项目标的是否已有第三方在先申请专利或获得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其他相关知识产权? 是□ 否□
3. 如果已申请专利,专利性质是否为职务专利? 是□ 否□
4. 在合同有效期内是否保证专利的有效性? 是□ 否□
5. 本项目标的是否已与第三方()共有? 是□ 否□
6. 是否以本项目标的与第三方签定过技术开发合同? 是□ 否□
7. 是否以本项目标的与第三方签订过技术转让合同? 是□ 否□
2. 严格遵守《合同法》,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履行合同。
5. 坚持合同预审、交审批表、及时返回合同书、交合同完成表。
7. 同意按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技术市场认定费及管理费。
8.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系科研科及开发部合同管理办公室。
9. 愿意承担因主观原因(挪用经费、技措失误或自身工作不力等)造成的损失。
10. 维护清华的校名、校誉,保护清华大学知识产权。
如果违反以上内容,导致学校技术、经济和名誉损失,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法律诉讼等)。
对合同及上述全部内容已认真审核,□完全同意合同内容;□对部分条款有异议:
说明:1.合同标的指合同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指向的智力成果。
2.本表作为学校长期保存档案,上交原件,要求打印或用兰黑墨水钢笔或
炭素墨水笔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3.参加课题人员情况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工、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技工、研究生、本科生。
4.院(系、所)重点审查:承担能力、完成时间、成果归属、违约赔偿、争端处理及对方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