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合同一经成立即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虽然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在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是企业的主管部门(全民企业的主管机关是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开办它的部门)和企业。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这一点,使企业承包合同在主体方面区别于其他合同,
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企业财产。这里的财产,既包括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也包括企业信誉、产品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6、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只转移企业财产的经营权,不转移其所有权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让与的是企业财产的经营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和经营等一定的处分权,并不让与企业财产的所有权。
企业承包合同中,发包方享有利润收取权,承包方享有企业财产经营权;发包方负有交付财产经营权的义务,承包方负有上交利润、完成技术改造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