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的改变,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二)商品房:指的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三)安居工程住房: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特殊的人群与家庭。
(四)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权证书的房屋。
(五)集资房:由国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
(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有三个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其房屋属性更偏重于社会保障性。
(七)廉价住房:指政府和单位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
(八)平价房: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户,通过配售的形式向其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
(九)解困房:指的是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居民中的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十)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房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再次上市出售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