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一、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区别以租赁的目的和投资回收方式为标准划分,租赁业务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另外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被称为经营租赁。
1、它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应商。
2、 2、签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即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等。
6、融资租赁的标的物是特定设备,承租人也是特定的,因此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中途解约。
7、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几乎都要留购)。
1、涉及两个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只签订一个合同,即租赁合同
4、租金的支付具有不完全支付性,出租人无法只通过一个承租人租用设备,并在一个租赁合同期内就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
8、租赁期限比较短。承租人可以提前告之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
三、融资租赁的操作过程在开展融资租赁以前,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得到满足,一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包括承租人企业的产业特点、经营状况、项目情况、偿还能力、担保等)经审查后认可,同意与其开展该项目的融资租赁交易;二是承租人必须对融资租赁的特点和实际运作有基本认识和一定的了解,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能配合在一起开展工作。
融资租赁的操作过程如下:1、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确定租赁物件、融资金额、利率、租期、支付方式等。同时,出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并按承租人的意愿,与供货商签订租赁物件的《购买合同》(进口设备通过委托代理),并负责支付货款。承租人在《购买合同》上附签,以示对租赁物件和合同条款内容的确认。2、供货商根据《购买合同》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件。3、根据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4、履约完毕,承租人以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取得所有权。
四、融资租赁的具体方法: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1、直接租赁: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直接向供货商购买,然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方式。2、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3、转租赁: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4、委托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六、企业选择融资租赁的好处1、筹措资金的新途经。缓解设备支付时的现金流压力,解决企业更新和添置生产急需设备而资金不足的困难。2、延长资金融通期限。3、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果采用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企业增加现金流。4、便于资金预算编制、简化财务核算程序;明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利于资金安排。5、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物件,作为承租人自己的财产。
七、租金的构成及利率的确定1、租金的构成:租赁设备的购置成本、利息。2、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或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八、租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1、租金的计算方法有:年金法、成本回收法、附加率法、不规则的租金计算方法、浮动利率的租金计算方法等。通常采用年金法计算。以等额年金法月付(后付)为例,计算公式为:
2、根据项目不同,租金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年支付。
九、租赁项目的起租日、租赁期限1、起租日:起租日的确定有多种,我司以向供货商(代理商)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件价款之日起计算。2、期限:一般为3—5年。
十、租赁项目的担保由于租赁物和供应商是由承租人选定或指定,租赁设备通常只用于特定的企业,虽然出租人对设备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一旦承租人违约,出现对租赁物处置的情况,租赁物的价值往往大打折扣。因此,根据项目风险程度的不同,仍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具体方式有:保证金、保证、抵押、质押等。
十一、租赁项目中承租人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1、手续费:根据项目管理成本的不同,有时还需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2、保险:承租人需一次足额以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及其他相关险种。3、公证费:需办理公证的租赁项目,承租人根据约定支付。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