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报了警,并电话联系管理方负责人协商此事。“我首先承认自己的过失,把一些贵重物品放到了车上。”罗先生认为,事件的发生也不是单方面的,自己以及管理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管理三台寺片区停车点的刘师傅说:“我们都是下午6点半下班,他(指罗先生)的车的确是每天都停在这边,但那天是下午停的,6点半以前就开走了,很晚才回来。”
记者问:“既然收了费,那管不管车子呢?”刘师傅表示,他们收取的只是占道停车费,“只负责维持秩序,保证停的车不被罚款。”刘师傅还指出,在停车票据背后已经清楚写明,公司不承担车辆损坏、挂伤以及车内物品丢失等责任;更何况收费人员对“夜间停车也管不了”。
记者看到,雅洁公司出具给罗先生的一张停车点的收费票据,正面盖有公司的鲜章,但除标有“自贡市机动车停车场定额发票”等字样外,没有写明停放车辆的具体日期及停放时间;票据背后确有几条免责声明:“此费用为临时占道停车费,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我公司不承担停放车辆的保管和车辆损坏、划伤、碰伤、被盗以及车内物品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既然收了停车费,责权利就该明确,哪有只收钱不承担责任的说法?”罗先生觉得管理方的理由十分牵强。
据了解,自流井区占道停车点有180多个,属于自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区执法局、区交警大队等3部门共同管理。由市政设施管理处牵头以招标的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再由中标方从事管理收费活动。自流井区的所有停车点都是由雅洁公司独家承包经营,迄今已有2年时间。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三台寺路段临时停车点,市民罗先生的私家车车窗被砸、车内物件被盗。事后,罗先生向停车点管理方——自贡市雅洁物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索赔,遭到拒绝;管理方认为,车辆损伤、物品遗失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负责收费及维持车辆停放秩序,不负责保管车辆。双方协商无果,事件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