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承揽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在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编写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双方当事人便进入了合同的洽谈签约阶段。一般中方单位应主动草拟合同文本,提交双方洽谈。主办单位要组成专门的洽谈队伍,一般来说,可由参加可行性研究的人员组成谈判班子,这中包括商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参加洽谈的人员应该既坚持原则,又实事求是,有一定的灵活性。
我方人员在洽谈时,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1)认真耐心地向外商介绍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及法律规定,说明我方投资环境的有利之处,使外商消除顾虑,下决心与我方合作。(2)以事实为根据,列举足以能说服外商共同合作的数据、事实,在整个过程中,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吸收对方合理的意见,使外商感觉到我方的诚意。(3)综合全面地考虑问题,放眼于长远利益,以求更多,更长远的合作。
在起草合同的文本时,我方一定要注意合同的整体结构以及文字表达上的易懂性,并注意合同各部分内容上的衔接及逻辑上的合理。另外,还要注意解决好之下问题:
(4)外商来料,来件以及我方加工承揽成品的质量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