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不同。劳动合同目的在于提供劳务,承揽合同则在于一定工作的完成,虽然涉及到劳务,但其目的不在于劳动本身,而在于劳动成果,劳动本身仅为获得其成果手段;
2.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中,不管劳动是否有成果,均能获得报酬;而承揽合同如果没有成果时,则不能获得报酬;
3.独立性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供劳务,需要服从相对方的安排,其工作具有相对从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担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因为执行职务侵害他人权利时,通常是先由单位先行承担,而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由直接承揽人承担;
5.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反映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以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为核心而发生的合同关系;而承揽合同反映的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发生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