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 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招标设备一览表(3)投标方须知(4)购销合同或协议(5)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的修改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3.要求3.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组成4.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一览表(格式略)(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司简介)。(3)公司与制造商代理协议和授权书。(4)公司有关技术资料及在广东用户单位名单。(5)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册面上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quot;。(6)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方法。(7)企业规章制度一览表。(8)其他文件。
4.2投标方可对本招标文件 "招标设备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设备投标, 但不得将一项中的内容拆开投标。4.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2.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用信封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然后一起放入招标文件袋中,再密封招标文件袋。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何时之前不准启封。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攴接??侗晡募??.4-1-4.4-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并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方。
4.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时起,有效期至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协议之日止。
4.6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方保证金5.1投标方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5.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直接汇入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分行金澜办事处;帐号:546261018519。递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汇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同交给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5.3按标的总额的1.3%收取。5.4定点采购投标保证金按1万元收取。5.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 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5.7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扣除应分摊的招标费用。分摊的招标费用不超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80%) 。其余部分转为合同或协议履约金,待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后,再退还给投标方。5.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A.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侗甑拿皇?0% 。B.中标方未能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全额没收。
7.评标委员会7.1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其成员由技术、经贸、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方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8.评标原则和方法8.1评委会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待所有投标方。8.2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一一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8.3评标时依据投标商品的价格、 技术性能、交货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和其他优惠条件等,选择中标方,并作出评标报告。
9.其它注意事项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9.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9.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9.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9.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9.6根据投标和评标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投标文件编写(四)10.定标原则10.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10.2招标合同将授予给符合招标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中标者。
1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12.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12.2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3中标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